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邗江区法院高新区法庭纱窗和窗帘制作安装项目询价公告
来源: 发布日期: 2022-09-14

经研究决定,我院公开征选高新区法庭纱窗、窗帘制作公司。现将具体要求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邗江法院高新区法庭纱窗、窗帘制作安装

二、项目内容:

最高限价:20000元

高新区法庭窗帘、纱窗具体数量如下:

一楼窗帘6个纱窗6个

二楼窗帘8个纱窗8个

三楼窗帘16个纱窗16个

四楼窗帘16个纱窗16个

需制作窗帘面积约为160㎡,纱窗面积约46㎡

材质及配件要求:

窗帘100%聚脂,厚度0.5mm

纱窗加厚金刚网

配件拉姆丝重型配件、上下梁全铝合金

参考图片

窗帘(配件):

纱窗:

工期要求:合同签订后自接采购人通知之日起15个日历天(除不可抗力、非乙方原因)全部供货及安装完毕(并保洁到位)完成全部验收。

施工方式:包工、包料、包安装。

三、供应商需提供材料:

1、投标函(原件)

2、若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若授权代表参加的,须提供《法人授权书》原件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3、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4、供应商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承诺

5、供应商认为需要的其它材料

6、提供分项报价表和总价表(格式自拟)

注:(1)下划线部分为实质性响应条件,为必须遵守的条件,如不满足将作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2)投标报价应包括货物价格、运杂费(含保险费)、包装费、安装费、安装调试费、验收前保管、调试、验收合格及之前所有含税费用、验收费、各种税费、交付使用前管理费,以及伴随的服务、售后服务费等为完成规定的工作内容所涉及到的一切相关费用,供应商中标后不得以任何理由进行调整,费用自行考虑均包含在投标报价中,相关费用如缺项,视为让利。

四、报名事项:

1、报名地点:扬州市邗江区人民法院司法行政装备科,

2、报名方式:报名时须提供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和供应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若授权代表参加的,须提供《法人授权书》原件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和供应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上述材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者,报名不予受理。

3、报名截止时间:2022年9月20日上午10点(同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五、评标方式:

最低评标价法

联系电话:0514-82931155。

扬州市邗江区人民法院

2022年9月14日



投标函

致:扬州市邗江区人民法院

根据贵方的公告,正式授权下述签字人_________________(姓名)代表我方______________(供应商的名称),全权处理本次项目投标的有关事宜。

据此函,__________签字人(法人或授权代表)兹宣布同意如下:

1.按规定的各项要求,向买方提供所需货物与服务。

2.同意向贵方提供贵方可能另外要求的与投标有关的任何证据或资料,并保证我方已提供和将要提供的文件是真实的、准确的。

3.一旦我方中标,我方将根据相关规定,严格履行合同的责任和义务,并保证在规定的时间完成项目,交付买方验收、使用。

4.与本投标有关的正式通讯地址为: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供应商开户行:

账户:

行号: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供应商名称(公章):

日期:_______年____月____日